以下简述的是创作共用(Creative Commons创始人Lawrence Lessig在这次23C3上有关文化与代码间差异所做的布道(或者说是对皈依的大肆宣扬)。代码一直被用来制造类似打印机驱动之类的东西,这就是根本性的变革。但几年前,随着广泛应用,我们看着代码或者说是用代码写出的工具成为了文化创造的主要元素。特别是整个混合文化都严重依赖科技、数字创造的意识形态以及对其他开源作品的采样和继续发展……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动漫音乐片段这一子文化,比如木偶猎人(Muppet Hunter)基督音乐剧(Jesus Christ the Musical)片断以及根据新闻时事而改编的种种含沙射影的版本

lessig2.jpg你可能会认为这是现今工具创造的巅峰,是现在最重要的表达方式、在美国的大众传媒中甚至取代了演说与文字成为了传达至大众的主要工具。说到这一点(有点玩文字游戏的意思),他提出威胁这类对媒体的自由应用就等于是威胁言论自由。实际上,这个恼人的问题在于,这种表达的形式在美国或其他地区是否合法。Lessig谈到最近在纽约的一次会议上,律师试图阐明你合理使用条件下工作所要符合的四种情形。lessing4.jpg四个律师花了一个小时的结果就是听众们更糊涂了。对他来说,这有点像苏联在巅峰于走下路的之间,在那样一个时代你要如何说服那些官员改制。在他看来,现今存在的体制不再奏效(但正因如此这一直被人们忽略)需要改革,所以我们该怎么办?
首先,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黑客与技术员不断在试图打破旧有体制:他们还会继续冲破类似DRM(产权的数字化管理)这样的系统,但这并没有真正解决所有的问题。(John Perry Barlow稍候强烈反对该观点反对并提出“大众文化反叛与我们[这些电子真主党]在技术上更纯熟这一事实”将能够解决所有这些问题)。指望体制的自我改革:同样也行不通,特别是在美国,事实上所有政界都强烈抵制开放知识产权。作为其中最有势力的组织的头目,这个叫做Hollywood Howard的家伙宣称知识产权已牢牢在握。诉讼:Lessig也是律师,他首先试图走合法的途径,将推翻Sunny Bono著作权保护期限延长法案子打到了最高法院——结果官司输掉了(译注:相关的一些背景资料)。在他看来,法院根本没有搞明白。

第二,什么会奏效——建立一个基础结构。在上世纪30年代的美国有一个很有趣的诉讼案,ASCAP(美国著作权协会)组织拥有当时最流行音乐的全部产权,因此实际也掌握了新兴的广播业的命脉。而另一个叫做BMI(广播音乐公司)的组织看上去,尽管他们拥有的艺人和唱片稍逊却迅速瓦解了ASCAP的江山,因为他们为艺人和广播界都提供了更诱人的条件。在Lessig看来,创作共用的理想角色应该能够做到在当前框架下成功改革。

lessig3.jpg然而,由于CC已令人惊异地成功颁发了1亿5千万份许可,在免费代码/文化/知识运动中还是引起了一些人的反对。其中(这又是一个漂亮的文字游戏),Lessig确实也表露过,他自己是老苏维埃的一员,因为他实际上并不希望这样的产权保护被废除。当CopyleftGNU运动的“我们不在乎复制”或“想用就加入”的态度
对计算机软件的编写修改和发行这样的创作起作用时,对另一些却帮不上大忙。类似摄影这样的艺术表达形式只有在用户实际创造性地改造了作品约束才会启动,这通常没有什么作用——如果你在这种许可下上传一张图片到Flickr,Fox News可能会免费拿去用,假如他们不对图片做修改的话。

这就是为什么CC被设计成为产权保护的修改版,它允许创作者以更灵活的方式发放作品的使用许可,而非以一种准意识形态强制作者免费共享所有的作品。Lessig也承认,创作领域与编写新代码不同,为了赢得战斗(没错,他说的就是战斗)它才刚刚起步就要面对过去几十年里已经作了大量努力的免费软件社团。在这一环节尾声,面对愈加白热化的讨论,他指出现今的情况让他想起了电影《Awakenings》中的很多情节,一大群处于精神紧张状态的人醒来并在有限的时间内保持清醒然后又继续陷入之前的状态。Lessig认为,我们现在就处在这段清醒的时候,那些反对的人会通过DRM和法律僵持继续巩固他们的观点,在此之前我们还有些时间。Barlow还占着一个麦克风回应到“噢,你真是个悲观主义者”。

你可以在Flickr的23C3-pool上看到更多图片,会场备有真枪装点

更新:Goolge Video上的演讲完全版。(Via Joi I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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